8 A1 a2 O1 `7 J& _5 Z 由于不少队伍是各城市的建设部门设立的,自然也应该归口到建设部。1988年,国务院在批转建设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了“由建设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全国城建监察工作”,1991年,建设部设置了城建监察办公室。这就是全国城市管理相关队伍被叫做“城建监察”队伍的由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公用事业(水、电、气)、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五大块的行政执法。政府成立的市容监察大队等各类城市管理队伍被要求整体纳入到城建监察队伍中。) ]2 X/ k/ s, K-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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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992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建监察规定》,这种“纳入”实际上执行十分灵活,因为各城建监察队伍的“组织形式、编制、执法内容、执法方式”都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考量来确定。在这个背景下,执行三四年后,各地都膨胀出了数以百计的执法队伍。1996年前后,在北京市一级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多达127支,上海有142支,而杭州市则高达207支。 . O* p' U# q, Q8 q' b3 F7 h7 a! r+ I & e$ s, q- F# }# P- b( ^) \1 L 上街执法的队伍如此之多,甚至超过了城建监察队伍成立之前。市容、交通、公安、工商、园林、税务、环保、卫生、规划……这么多的队伍各自执法,要完全避免职能交叉和选择性执法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的情景再现了,甚至出现了“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集体失察现象。1998年9月17日广州日报的《小月饼 究竟要挨多少刀?》披露了某月饼厂一个上午居然接待了四批检查队伍,令企业疲惫不堪,严重干扰了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 j6 N, B6 F; Y8 t
3 I1 W' S0 s6 z) c& h 与此相关的群众反映也十分强烈。在这个背景下,《城建监察规定》升级到了1996年版本,把同年通过的《行政处罚法》里出现的新概念——“委托执法”,加入内容当中。自这支队伍成立以来从未召开过的全国城建监察工作会议,也于当年10月在成都召开了。 I8 J$ ?7 R0 G; E0 b$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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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改革开始推行。而这一场改革,是分别从建设部和国务院法制办两个方向进行的。 0 q! W/ \5 a+ Q8 y ! {" c1 N% x3 Y 国务院法制办推行的叫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属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项下内容。相对于以前政府职能划分成自上而下的“条条”,各管各领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思路保留了“条条”上端的审批、管理权的分开,而将一部分“条条”的末端集中在一起,要求它们的执法权综合到一支队伍,以适应城市发展下的新要求。( ?% [0 P# i7 }6 W# P9 t) n
9 f8 N0 }- X) }3 B# L8 _; O 挟《行政处罚法》通过之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雷厉风行。1997年,“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在北京市宣武区开始,这被认为是全国第一支正式的城管队伍。它不再由建设部归口管理,而是完全由地方政府管理;综合执行此前城建监察队伍的各项执法权;名称也从“城建监察”变为了“城市管理”。这几点成为了其后城管队伍的基本特征。尽管后来各地的试点队伍,从编制、主管部门、分管方式到具体权限都有着各式各样的差异,但万变不离其宗,这几点成为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城管队伍用以彼此识别的“通用码”。' M) J8 ]$ s/ W
8 K( ^- x! |* s: k& [' I+ M 次年,试点就从宣武区铺开到了“城八区”,即北京市内非郊县的八个城区。原属西城区市容办公室的吴风,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正式成为了一名城管。9 z. @8 |% s4 s1 t4 M
城管队伍走过14年:变中求变) p& H( `# U' y, N- G2 ?
) U X9 s5 u' k 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主任曹康泰在2002年8月举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中肯定了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虽然执法队伍和人员减少,但是执法力量却更加集中,执法力度大大增强,执法水平和效率显著提高。以往多头执法体制下长期困扰政府的沿街私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随意设置牌匾广告、任意损坏公用设施等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t( W' ]( f8 u; f3 e9 Q;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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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试点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3000人,试点后减为2000人,减少33%。深圳市现有编制800人,比试点前2200人减少63%。曹康泰说:“(各试点城市)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突击执法和运动式执法的状况,部门之间因职权交叉造成的行政执法中推诿扯皮、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Z# Y, a* h- _5 y+ N( `. r.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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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虽然手握执法中的处罚大权,“横空出世”的城管和工商、交通、卫生等传统部门的地位仍有极大不同:后者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个垂直的权力架构,所谓有“婆婆”;而城管,则主要是按照地方政府意志进行城市秩序的管控,在某种意义上,它并不是传统部门执法职能上的集合,而是各地城市政府的“别动队”。此后,各地城管执法时遇到的种种困惑,也与它“没有婆婆”的先天劣势有关。: K4 I9 }, k2 ?8 V) j
+ z. L( U% L$ \0 o' Z 此外,在执法的程序规则上,处罚法赋予城管执法队员的保障模式,远不足以用来完美回应社会各阶层对他们的要求与期待。据了解,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府中,为城管执法专门立法的比例也仅有50%左右。 ?; V/ G+ B; `% E1 L( u
: X' U: x% y8 ]9 a: ~8 Y6 N 至今已成立14年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仍面临身份、执法合法性等争议。能否克服早产儿的先天不足?能否在有效监督范围内被赋予更多的执法权?街头商贩能否有条件地合法化,以给予城管执法者松绑,让他们不再站在公共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些,留待社会与法律给予它更多的答案。 敬请关注人民网“城管十问”系列报道之二:地位缺失 苦于编制 城管困惑“我是谁”?(本文采访对象吴风为化名)& i, b* H6 ]1 V# L! _ 作者: 娱记 时间: 2011-11-1 02:31
西安市雁塔东侧的雁引路40号,一座园林式仿唐建筑的花园饭店,见证了中国城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2008年5月18日,全国城管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在这里落幕,来自全国32个城市的城管执法机关代表达成并共同签署了《西安共识》,提出“管理城市,就是要为市民营造满意的城市环境秩序”的理念。此前此后,各地城管为此做出了诸多探索。 * b; N$ V5 O0 K5 {$ P! u5 b% L8 p( z* f# y6 J: }0 t
创新,源于理念之变; ~$ C3 m7 J3 ?- {1 Y. t! M$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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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末,在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公园,人民网记者发现了一个卖雪糕的婆婆,有两位城管队员也发现了她。记者下意识打开手机视频功能,想着没准会录下城管暴力的一幕。没想到,那位看起来年纪稍长一些的城管,掏出了钱,买下了婆婆所有的雪糕。婆婆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们老这样,我以后就不能再来这卖了。要不就是难为你们了。” 3 \0 p' ^$ q' R: f " j6 q* O" e+ V; Z8 R' Z' H( x2 U 这位城管叫王文林,是西安市曲江新区执法局直属第三大队的大队长,做城管之前,他是名复员的老兵。4 W, a R' @4 {# G" ]9 |
3 g$ `( P' P' N! u “在景区内占道摆摊经营,会对景区的环境秩序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这位老婆婆确实生活不容易,有难处。” 面对记者,王文林坦言,有违法行为必须纠正,但是面对老百姓,也有心软的时候。 + ?& \. T2 p j4 _% V; O5 ` + g" e" m, l# x5 [9 O 以前在部队的时候,讲的是“军民鱼水情”,当兵的就是百姓心中“最可爱的人”,可当了城管,一下子就成了部分百姓心中“最可恶的人”。这其中的落差,让王文林琢磨了很久。“我们每天在外面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管理好遗址公园,让市民和游客们有个休闲的好去处吗?这也是为百姓服务啊。只是跟当兵那会儿的抢险救灾,分工不同罢了。” 王文林跟队员们说,当城管不能简单地没收东西,要让老百姓心里服气。“就像那位买雪糕的老婆婆,我买她几次雪糕,她以后就不好意思再来了。”/ U, H) a. V5 V, W; i2 |# ^
* O) K" }) p) s 这让记者想起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吕强讲过的一句话:管面子也要顾肚子。 ; S# Y/ l$ r2 j! Z; Z" k$ f6 x9 t2 C. S5 I0 @; U& Z" N
吕强在内部培训会议上或者在基层调研时多次强调,每一名城管执法队员,要想明白你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不能强势地认为我是执法者、你是被执法者,而是想办法化解问题,管面子也要顾肚子,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跟改善市民生活结合起来。$ n+ A6 ]; b8 b" t! x&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