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标题: 公文标题中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介词“关于”?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猫    时间: 2012-1-1 09:17
标题: 公文标题中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介词“关于”?
网友问题:# q# L3 g4 [1 t* M8 C' s# e

) Z' W. _) c- A( U公文标题中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介词“关于”?1 F& C4 m9 K% t  i
- A, Y5 g1 G5 D- [1 U
老秘观点:1 @0 ^( o- u' O; \6 F& Y0 x

3 ^8 f3 G) ?- t  V3 E( v. U拟制公文标题时,在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必须用介词“关于”加以衔接,其中“关于”具有引进处理对象的作用。这里的处理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事。前者如《关于×××同志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后者如《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引进处理对象的主要作用是让受文者一看标题即知该公文要处理什么事情,以提高阅文效率。
; R/ _5 m7 }6 Y, o: H9 @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www.laomi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