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 s$ O7 g/ V' e3 L, F# o0 s要点四【实现宪政首先要尊重宪法】尊重宪法,依宪治国是实现宪政的最基本的要求。树立宪法的权威,宪法权利可以实现司法化救济,正是实现宪政的第一步。我们需要用制度把宪法赋予的权利落到实处。+ }- q3 \/ }! q' c# C;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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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实质内容是民主、法治、人权" f/ r* r6 p3 i3 U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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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晚上好!欢迎各位来到宪政讲坛第7次讲座,这个讲座继续由人大与议会中心、北大法学社、腾讯燕山大讲堂一起合作。今天很有幸地请来了德高望重的李步云老师,加上先前请来的江平老师、郭道晖老师,中国的“法治三老”就请全了。 3 i; S; `$ M$ ]2 \9 `8 d0 N& j: I2 i* i. ?! h2 ]+ b, Q' X4 |
在三老当中,李老师是最年轻的,但是马上也要八十了,精神还是非常矍铄,不仅思维敏捷,而且行动也很敏捷,在多处担任兼职,现在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同时也湖南大学法治与研究中心主任。李老师和北大很有缘,是北大老校友,从1957年进校以后,在北大学习工作长达十年,后来才去了社科院工作。今天很高兴李老师能“回家看看”。, X$ Z3 `( k. V; K4 F1 R
. m* L4 t' ^1 C+ S在改革开放以后,李老师一直非常活跃。1978年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文,是改革开放时第一篇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学文章。1979年发表了依法治国以及关于人权方面的两篇论文,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可以说是我国最早论述法治的一位富有影响的法学家。1980年到1981年,他去中央书记处工作,当时正好起草82宪法,他亲历了82宪法制定的整个过程。纵观李老师的治学经历,可以用著述等身四个字来概括:他独著、合著、编著有30本著作,在《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和《法学研究》三大期刊上发表了30篇论文,成就辉煌。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也发表了多篇论文,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了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天非常有幸请他来讲宪政问题,因为今年也是82宪法颁布30周年。虽然宪法颁布了30周年,但宪政的实际状况却并不令人乐观,因而非常希望听到一位82宪法亲历者对它的看法。2 |2 h" a' e2 K. }
9 S' U# P# p) V5 Q8 ~同时,今天参加我们讲座的还有两位评议人: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作翔教授,他是李老师的高足。名师出高徒啊,刘老师对李老师的学术思想把握非常精准,在法学理论和宪法学上的成果也很多,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另一位是北大自己的王磊教授,也是我的同行。大家可能都知道,他曾经以专著的方式提出“宪法司法化”的概念,可惜这个概念近几年不让提了。我认为这个提法本身是否合理、中国宪法是否需要“司法化”等问题可以商榷,但言论应该自由,不让说话总是不对的。 S% T! {9 Z% N, ]8 ^2 m
: ~$ m, l& D% V- G2 B/ N下面就让我们用掌声有请李步云老师做“宪政的科学内涵及其意义”的报告(掌声)。 9 \7 z1 S2 p9 V( V- `/ X y1 L1 ^8 V$ E2 k7 Z ]% T8 k3 b3 W' ]李步云:各位老师和同学晚上好!非常感谢张千帆教授和他的同事今天给我这么一个机会,第四次回到我的母校来做演讲,和在座各位进行一次学术交流。我于1957年进入北大,当时是5年制,是全国唯一的一所法学院,1962年毕业。后来继续留在学校当研究生,导师是法学泰斗张友渔,1962年是唯一的一次社科院的著名学者在北京大学招研究生,由中央发聘书,当时没有学位,1965年毕业。毕业以后我留在学校工作了两年,后来随着导师张友渔和社科院的所长到法学研究所工作,到今天已经45年了。这一生里,我的青春除了在朝鲜战场上度过,就是北大了。我现在正在撰写回忆录,书名叫《我的法治梦》,其中有两章半涉及到北大。题目是《沐浴在燕园的阳光里》,是我的大学生活;《在法学泰斗的指引下》,是我研究生的生活”。我在斋堂半工半读,在公社当公社工作队长搞四清也是在北大,这些都给我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如果说我这一生还有一点什么成就的话,我首先归功于北大,归功于北大的传统,就是民主、科学。民主就是要政治上开明,科学就是让思想上严谨。而且北大给了我很大的荣誉,我的第一份荣誉就是北大给我的,因为1962年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大学1962年毕业生都很优秀,举的例子就是我。当时我的硕士论文引起了法学界一个大的振动,《北京日报》专门采访我一个星期做一个长篇报道,这是北大给我的第一份荣誉。因此我的成长与北大分不开。) x5 C( q' V: q* w( w/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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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我这一生里有两点值得骄傲:一个是民主思想,另一个是绝不说假话。我现在出了30多本书,300多篇文章,自己感觉还没有一个观点是离经叛道或者是错了,尽管我的创新观点很有限。这样一个情况与我在北大所受的教育无法分开。所以我今天回到这里来,跟在座各位进行交流,我以自己是一个北大人而感到自豪,我也希望在座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也应当以我们大家都是一个北大人而感到自豪。( H) h8 P; t! p
0 K/ o* h- @, e6 L8 y张千帆教授跟我商量说,宪政概念涉及到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制度改革的设计问题。我想来想去,还是讲一个最基础性的问题:宪政的概念和它的意义。为什么我选这样一个题目而不是选择宪政领域某一个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原因在于直到现在有关部门仍没有承认“宪政”这个概念的科学性与重大意义。前年我和张文显教授相约,以湖南大学和吉林大学理论中心的名义共同举办一个宪政研讨会(在长沙),为了想把宪政的概念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澄清一些困难的认识,特别是想影响一下中央的态度,特意请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部的负责人参与会议,很遗憾,会后他们说“宪政”这两个字不能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会引起中央有关部门这样一种态度?多数部门并没有禁止,比如2002年提出50个创新基地,其中就有社会主义宪政,《国家社科指南》曾也提出过社会主义宪政概念。我猜想很可能是受到两位教授的影响。中国社科院政治研究所前所长王一程和中国政法大学陈红太教授合写了一篇文章《关于不可采用宪政提法的意见和理由》,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理论研究动态》2004年第11期发表,后来这个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中国社科院的《理论研究动态》(是一个内部刊物)经常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所以我想可能和这个简报有关。尽管国内学者对宪政概念持否定态度的人寥寥可数,但由于王一程教授的地位和他影响了一些领导人的看法,所以有关部门不允许在党报和最关键的报纸上使用这个词。因此我今天着重谈一谈就近这两位教授提出的反对使用宪政概念的观点,因为这不科学。4 U6 ] f& c: K P _! I* t.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