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 R! f' V3 @+ C过去人们常常讲立行、立功、立德、立言,立言最难。公文写作与立言十分相似,白纸黑字落实到书面上,来不得半点差错和马虎。既便出错能改,可是造成的影响无法挽回。从这个角度讲,公文要代机关立好言不容易,要达到立得住、立得牢、立得稳的总要求,必须注意以下八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s K( y. {* ~5 ?" Z! J
9 [" W E- R# K @2 W! D" m6 p
一是要合法。政治和法律问题这是公文的底限,立得住、立不住的关键所在就是不出政治问题、不违反法律。这些问题好象离我们的日常业务工作很远,说远其实也不远。比如说有关政治性词汇的表述和提法,使用时就必须跟上级的说法保持高度一致。比如常见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等,要注意与上级保持一致,不能创新。再有就是要有法律意识。尽管基层单位绝大部分业务内容是落实执行上级政策的事,但也要制定印发一些规范性文件,对此一定要慎之又慎,该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该走的程序要坚持,该上会研究的就得集体通过,宁可出得慢些、晚一些,不能出差错,不能捅漏子。再次不能同以往系统、行业规定、办法相违背。政策打架,让下面无所适从不行。要注意眼睛要往前看,前面制定的制度规定办法是否还在继续使用,执行新的就要废止旧的。第四就是一定要切实可行。办不到的不能写。眼睛要向下看,了解基层的实际,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意见。行不通的不宜写进文件。, Y- J. l& s" x;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