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党委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能不能以政府名义直接发文?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东老秘 时间: 2013-6-3 00:30 标题: 党委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能不能以政府名义直接发文? 网友问题:4 L8 H A) ~( Q" ~4 a
: b2 Z& \9 ^) m K" b% b有疑问想请教一下:一是作为县一级,因为副书记或常委更具有权威性(部门都这样认为),而且县一级他们虽没行政职务,但都有具体分管工作(行政方面的,党委、政府交叉分管),所以部门代拟文稿时都要求副书记(或常委)挂上副组长。但从工作性质来说,纯属政府工作,这时(副书记或常委挂了副组长)是不是可以政府直接发文?是不是只要涉及有党委领导、党委部门的,哪怕是纯属政府性的工作,也要党委(办)政府(办)联合行文?另外,据我查阅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有一个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责任分工的,里面也涉及了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台办等一些党委的门,但他只以了国办的名义下发。8 P$ X) H P8 L"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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