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H" i0 A6 v" O- G& C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纲带目,督查工作要做到有序。限于人员编制,督查机构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把领导最关心、影响最大又不易落实的事项和领导批办件的督查落实作为工作重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中心工作。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重点工作,经济工作会上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工程建设、农民增收减负、扶贫救灾、低保落实情况等拉动经济增长,牵动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二是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是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办公会议决定的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落实的工作,如城市建设和管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活动。三是政府向人民承诺的各项实事。四是上级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对于这些工作的督查,都要立项登记,制订督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督促检查方法和步骤。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还要明确牵头单位,协调办法,经政府领导批示后,按预案跟踪督查,需长期督办的事项,一般实行一旬一催报,半月或两旬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对于办理时间要求紧急的事项,实行一周一督查,甚至一日一督查或现场坐阵督查的办法,直到工作落实。 $ l+ ]. r" v; N, N / k5 U x% y4 W; u # e# E( z) j9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