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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全区2026年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释然 时间: 7 天前
标题: 在全区2026年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安排部署2026年巡察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刚才,区委巡察办通报了有关情况,做了工作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扛起巡察工作政治担当
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要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上见实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制度遵循。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必须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要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三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必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准发现问题、严肃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持续向善向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二)清醒把握当前巡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从我区巡察工作实际看,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一是政治监督还不够精准,个别巡察组对政治巡察内涵把握不够准确,存在以业务检查代替政治监督、以一般性工作问题代替政治偏差的现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还不够深入,发现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能力不足,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全覆盖质量还不够高,虽然形式上实现了巡察全覆盖,但个别轮次存在“赶进度”“凑数量”现象,对村(社区)巡察还存在“走过场”问题,对下属单位、二级机构的延伸巡察不够彻底,对“一把手”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存在监督盲区和死角。三是整改和成果运用还不够到位,个别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过关”心态和敷衍应付现象,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机制不完善,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综合效应尚未充分释放。四是巡察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个别巡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与新时代巡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存在“不敢巡”“不会巡”“不愿巡”的问题,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我们必须清醒认识这些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工作是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区委要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督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支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如实反映情况,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审计机关、信访部门等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在人员抽调、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等方面提供支持,构建“巡纪贯通”“巡审联动”“巡组协同”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三是强化纪律执行,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被巡察党组织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不得隐瞒问题、不得干扰巡察、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二、聚焦监督重点,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提升巡察工作监督质效
政治监督是巡察工作的首要职责,必须紧紧围绕“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一)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一是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聚焦省委、市委、区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要围绕省委重大战略、市委重点部署、区委中心工作,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服务中心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履职情况,着力发现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以高质量巡察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三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要高度关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经济金融、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隐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风险意识淡薄、防控措施不力、隐患处置不及时、瞒报漏报等问题,督促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巡察监督的重点,必须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推动形成“头雁效应”。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把“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把“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必查重点,深入了解“一把手”在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着力发现“一把手”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违规决策、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家风不正等问题,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为区委加强“一把手”监督提供重要参考,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要全面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功能、运行状况、团结协作情况,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着力发现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执行不力等问题;要深入了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着力发现管党治党宽松软、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要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深入了解选人用人导向、程序、风气,着力发现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聚焦群众关切,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一是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要深入检查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就业创业、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着力发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推动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要关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审批效率低下、吃拿卡要、设租寻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二是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查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着力发现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益输送等问题;要关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补贴发放、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守护好农村集体家底。三是聚焦基层治理突出问题,要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软弱涣散、组织力战斗力不强、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要深入了解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搞“形象工程”、加重基层负担、层层加码等问题,推动基层减负增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强化整改落实,以“件件有着落”的严标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整改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深化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改。被巡察党组织是整改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一是强化整改政治自觉,被巡察党组织要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认识整改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整改质量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施策、精准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纸面整改。三是强化整改公开透明,要建立整改公开机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提醒约谈,对整改完成的要组织验收销号,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让群众满意。
(二)强化整改监督责任,推动整改到位改彻底。整改监督是确保整改成效的关键环节,必须建立健全整改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对账销号;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快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要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格监督推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区委组织部要把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专项整治,对反映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限期整顿提升;要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强化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区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建立健全整改评估机制,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要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回潮的督促再整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确保整改见底清零、常态长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提升以巡促改促建促治效能。巡察成果运用是体现巡察价值、发挥巡察作用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分类处置,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整改,推动解决行业性、领域性突出问题;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管,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对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对巡察建议,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采纳,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针对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要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整改成效评估,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强化贯通融合,要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统筹衔接,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推动监督成果共享、监督力量联动、监督效能叠加;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中,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运用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切实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人人过硬”的高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巡察铁军
巡察队伍是巡察工作的组织保障,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巡察铁军。
(一)加强政治建设,铸牢对党忠诚之魂。巡察是政治工作,巡察干部必须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引导巡察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政治历练,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在巡察实践中经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要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善于透过业务问题发现政治偏差,善于从具体问题中把握政治逻辑,切实增强政治监督能力。三是强化政治纪律,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巡谋私、超越权限,对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置、擅自表态;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确保巡察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精准监督本领。巡察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不断提升巡察干部专业能力。一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针对性、实战化培训,帮助巡察干部掌握政策法规、熟悉业务流程、了解行业特点,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建立巡察工作“智库”,邀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工程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专家授课指导,提升巡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提升分析研判能力,要建立健全组务会、问题线索研判会等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集体研究、深入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准确把握问题的性质、程度和责任,防止以偏概全、定性不准;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比对、关联分析,从海量信息中发现问题线索,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三是提升文字综合能力,要加强巡察报告撰写能力培训,做到观点鲜明、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定性恰当,确保巡察报告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提高谈话提纲、问题底稿、线索报告等文书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明确,为后续处置提供坚实基础。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务实清廉形象。巡察干部代表区委行使监督权,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要发扬斗争精神,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揭露问题,面对复杂局面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面对说情干扰敢于秉公办事,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当“老好人”,坚决杜绝“巡而不察”“察而不深”现象;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斗争本领,善于运用政策策略,做到发现问题有底气、反馈问题有锐气、推动整改有力度。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既不夸大其词,也不缩小隐瞒,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事实支撑、有政策依据、有定性标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多听群众意见、多察实际情况,防止主观臆断、闭门造车,确保巡察结果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三是践行群众路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标准,主动下沉到社区、村组、企业、项目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打实了解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困难;要畅通群众参与巡察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平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了解、优先处置,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巡察为了群众。
(四)加强纪律建设,严守依规依纪依法底线。纪律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必须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方式、权限、范围开展巡察,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敏感问题、重大线索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表态、擅自处置;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管理制度,规范线索移交、处置、反馈流程,确保线索管理安全可控。二是严守廉洁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礼品礼金,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要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等纪律要求,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巡察干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完善巡察工作质量考评机制,对巡察工作质量、发现问题数量、线索成案率、整改推动成效等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严肃查处巡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以巡谋私、跑风漏气、超越权限、泄露秘密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
同志们,巡察工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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