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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辅导]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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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秘 发表于 2012-4-9 1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稿修改演播室众筹计划,点击了解详情
 
公文写作培训班
    2012年春季国家考公务员考试正中紧张备战中,根据本人的经验,这里老秘网不妨预测下今年公务员申论考试热点,仅供大家参考。
0 Q# K" @$ H) J9 B7 G* P2 z
* [3 _0 d  X8 m' q1.一个主基调:稳中求进
7 E( I+ v1 B: L! |8 T$ e, ]: T6 @& k) q
2.一条主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 ]( s- _' a& C9 M) u" U$ C- j- h8 r
3.一大重点: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 h) ?9 o( F  ]
! H" L$ p% |* z0 o- `/ o0 r, [
4.一个任务:社会管理创新
8 r9 f9 m3 i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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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K9 w, N: O" ~7 W5 h对于这些问题,老秘网里已经分门别类收集整理了大量参考文章,有兴趣的朋友还可以多多浏览下“中央部门”和“省市精神”版块,基本上今年来重要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都有了,申论考试考点离不开这些。另外,提醒大家,对于今年本省、本市的政府工作报告要认真阅读,如果有省委书记、市委书记最新发表的署名文章也要认真拜读下,很可能考点就是文章的主题哦!!!
 

精彩评论9

正序浏览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2-4-10 09: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补充两点:+ k  |& |; U. i2 W& y

: O* v7 x( r0 I0 [" {1。农业科技进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W' c0 v: c3 _; h- Z& B. L
2。媒体道德问题
 
有木有 发表于 2012-4-13 14: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秘网虚拟稿费
“拆迁问题”申论范文
. J' D- i5 `9 }# f4 T. d  Q; w9 M) x' l; X! a1 K( L' a
% @, K+ |) l& F6 a& t9 n

. {3 p: \2 X+ |& q: q8 `完善房屋拆迁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5 m4 u5 J1 g# r* }# O& `9 `. w
- ]$ ]( a. F" B7 @( J4 x4 A9 @  我国政府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在主观上加重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并且,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
' X) v- H+ ]+ V, z! l
. q7 m- m' V: Y6 Z0 i" ~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中以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为由,非法介入商业性目的强制拆迁。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内涵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拆迁工作中,作为政府的一项强制性拆迁行政权力的使用被扩大化了。一些地方政府给一些商业开发项目和政绩工程挂上“公共利益”的幌子,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侵害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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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3 C; @" O3 F# p% Q- {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 @5 u) x" _" Z, j! O8 n
% [1 a4 l( h- N% W  (1)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9 n( T& K+ g3 q* w; |8 [
8 h6 |* S3 Q5 @- F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 V1 M2 V, P  z" F5 `/ `

; B& ^9 {$ |! {% ~  `" p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
6 c; R! {. n+ X
+ L0 p; X+ f& g/ l$ t  (2)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
1 G* H8 |4 {" k0 m
0 \) e! |. C  V4 v. D' Q. U  要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与此同时,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听证、裁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6 n7 A5 }' ^* i% T$ l$ ]
% Q4 q% G5 |0 F7 O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实行不同的房屋拆迁规定。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体现为适当补偿,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关系,实行充分补偿。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3 y5 d  R% P. |  N
6 B+ Y3 H" ~5 G+ G0 f& _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房屋拆迁秩序。一是要通过公告、听证、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二是设立“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认定程序;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
8 d9 J! i  S) D3 t! o0 q/ x7 W5 Q  l' u7 C9 Y3 S, I3 v' a
  (3)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9 u1 M* W+ i! [1 m

8 e8 h0 Q$ E3 F0 s- A$ o  J8 b+ J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保证被拆迁人“买得到,买得起,有房住”。
+ v6 T: b. h4 L! }* ~
" ~3 G2 ?- w$ j; z4 v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 O: [8 U' m. R, c) `- D7 a

; b8 G2 c; X. Q" U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4 [& U* x  a. R4 X5 F, c5 A
" P5 p& [( g+ j6 u) G7 V
  由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限制政府的权利,并且增加各部门的监督职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并且把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这样才可以使拆迁的悲剧减少,保障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害。
* R4 H+ L. x- x( o! P5 Z
 
扯淡浮伤 发表于 2012-4-14 12: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写文章
不回不行了,因为楼猪太有才了。
 
hq0203 发表于 2012-4-14 22: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l不服不行,l不服不行,l不服不行,l不服不行,l不服不行,l不服不行,
 
花儿 发表于 2012-4-16 15: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公选考稳中求进了
 
飞天猫 发表于 2012-4-17 2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看看,顶一个吧。。。。。。。
 
slipknot911 发表于 2012-4-20 0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不行不服不行不服不行
 
wblcj 发表于 2012-6-11 11: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文章,很有学习价值。与大家共勉
 
jolin626 发表于 2012-6-17 18: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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