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文处理中,盖章不规范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 Q9 S. U p8 R4 F' a! Y* E
1应当加盖机关印章的却不盖章。" P9 K- |2 S& b. J/ Y
理由是上边有过规定:文件有红头时可以不盖章。殊不知这种“可以不盖章”的规定原本针对的是党委机关的某些特定的文件。即使是党委机关的公文,也是有条件的,不能一概而论。 # E. Z$ G" S, N
4 ^6 o% [6 `2 T: q4 |- t2不应该盖章的却又硬要盖章。
- Q. p7 R' [+ j& p7 [9 l 比如,按照规定,经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是无须加盖机关印章的,但有人总觉得不盖章似有不妥,硬要去盖章,却又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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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头的发文机关标识与落款处的印章不一致。
2 V7 ]4 c; x+ k% Q# Y* w5 Y 文头是“XX市档案局文件”,落款处盖的却是“XX市档案局XX处”的印章;或文头是“XX市档案局文件”,落款处盖的却是“中共XX市档案局委员会”的印章,或者是反过来,党委机关文头加盖行政机关印章。3 r" B( C4 w% J
公文不加盖机关印章的情况:$ i% U" D3 u P+ z2 Z! ]4 n9 ~3 Y
1属公文特定格式的“会议纪要”不加盖机关印章, m. U& |- O( X6 L. L6 L0 V
由于会议纪要的种类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盖章的要求亦不同。从是否盖章的角度说,会议纪要可分为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和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两种。 |' W2 B% p }9 w
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指的就是“文件”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文头)带有“文件”字样,其标识格式与正规公文一样。
; ^+ \% F: y- z! Z" M1 s4 p/ M 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指的就是简报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文头)按《格式》的规定由“‘XXXXX会议纪要’组成”,不带“文件”字样,“不加盖印章”。因为这种会议纪要的格式编排与通行的简报极为相似,即正文之前没有主送机关,成文日期又不在正文之后,事实上也无法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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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令(令)、议案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但不加盖机关印章
4 s- w' i) _7 M: `9 W2 q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发文的最高级形式。“命令(令)”无须加盖机关印章而要由机关负责人签署。签署指机关领导人在公文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效用,并将签署的公文向外发出。
. a7 F' }- l) ?. t# i' ~& t* I0 I 除“命令(令)”外,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向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案”,也不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由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的签名章)。
- x+ _! J4 o$ y+ S, O “议案”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如法律案(通常简称法案)、预算案、弹劾案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议案等。由具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在我国则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同级人民政府)或个人(在我国则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经由议长(在我国则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所设议案审查机构(如各种专门委员会)审议,然后作为正式议案提交全体会议(在我国则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其已通过者,则称议决案。( I8 ^9 l- S3 M, L: `1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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