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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 $ U5 K2 o7 P' o7 t, u0 c4 S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7 l2 k, y4 x8 e! x. U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
' F4 N/ Z- l0 M" q3 {7 {. d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T' l; |+ f& \* Y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i- r5 H" w7 R" c7 z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 W1 i9 ~& `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3 L8 e/ s$ k4 v" W4 w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2 I8 O0 V4 ]$ J- u6 z. x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D Y5 R: I; P3 l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 o! a( E3 V& @1 S6 C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 U7 M, m5 R4 y# ~6 }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 i, |' ?* X: f6 g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C2 S o) M0 i- K
国务院办公厅 1 y4 C, ]" ]3 y- W0 Z9 ~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