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 n! X) |# H: Z2 W! d" w; T8 N! _( t+ N% F* p5 s. q6 c
行文主体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请举例说明.' J, E, q) S+ D& A- U1 M n K
% f; v: Y" t1 ^1 r1 f老秘观点:) R" @+ K/ j2 y+ c: H! ?4 @3 T8 m
- w) ~$ c4 H9 T$ G, ?' \: W* N
(一)越权行文! K9 c( g$ T* n! b. j5 @* \- b
1.部门内设机构行文
; V8 q, b/ e! E0 y- \ 目前,由于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部门内设机构越权行文现象较为普遍,正如 2000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指出:“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为此,《通知》还严肃指出:“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发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对外行文,但必须严格限定在职责范围内。各部门要加强对内设机构发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擅自对外的正式行文,要立即予以撤销。” 国务院各部门作了表率,各级各类有关部门就应上行下效,有禁则止,部门内设机构对外行文,应从此杜绝。1 C+ b* [2 K9 [ j
2.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
" P" j: x; N; U, @! L8 j, ] “条条块块”纠缠不清,关系不顺,致使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发布命令、指示,或其他指示性文件。这也是在行文主体上不规范作法的一个较为严重的方面,为此《通知》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 同样道理,此类行文亦应禁绝。4 P: K) U) S, b# f W
(二)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
% `5 @8 P+ G;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