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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 ! @3 ]0 B' @/ Y# D `1 ^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D7 ^0 H3 I: X9 W6 o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
, s! p. c, o6 {) n- Q' 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6 n' {. k' V1 Y+ g; j( l, I3 a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H* I$ J$ @$ ]% u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U) _4 l/ a7 x; B0 V% ]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7 P7 w2 M& ]6 o0 i' @ |& e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 J6 V# R/ ^* K% d+ r ^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R# {* r: t, {) }& L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0 Q, V" C+ X4 d) Z- W; G* L3 f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 n# y- w) `8 M$ I6 [ H9 G9 t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9 `' r* u c4 s2 B: |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3 L$ v/ B" F$ E7 o* C' ^! x3 a( I
国务院办公厅 ( y( H# F3 V7 M% O, }& W; P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