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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h3 q! ]4 f/ c
一、职位设置 * @8 @* F# B' R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7 L" u) @" \! L8 [6 `% p0 r$ ]二、基本条件
4 A5 ^( X2 q7 i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i( W( _$ r: K6 g, A/ x$ z"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4 k& `, j* G+ C# I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0 O. U$ ?: p/ ^" @, r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 b7 D2 i; v, G+ G5 u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E. \8 v4 ~) {( D* U4 c% F三、报名时间、地点 # D7 _/ L! f& a# i' O# H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0 a& q; }& _) [四、有关事项
( |& S; L/ g: e' \6 s$ J8 E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4 A1 t2 [ L: ]# z, \: c- L
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