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 s; v; l9 `4 x* [! 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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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8世纪;20世纪80年代;公元3年;下午3点;鲁迅(1881.9.25-1936.10.19);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1)年份不能简写,如1980不能写作80年。(1)星期几一律用汉字。(3)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日;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4)中国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38年(1949年);昭和16年(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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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 e9 M; y* S) U7 e* M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 约数等)。 (1)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一、二......九)可以用汉字,如一个人、三本书、读了九遍。(2)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位伯数字的位置。非科技专业书刊目前可不分节。但用“,”号分节的办法。 (3)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较多的,可改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十万等(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000000公里可改为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不能写作3亿4500万公里或3亿4千5 百万公里。(4)一个用阿位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 n5 s5 ^! s3 \" f- ^( L% M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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