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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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 ~% j' G4 t7 ^5 m7 c8 K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P1 k D% g; |4 T* ]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9 |- t6 i) o {1 H! Q#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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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2 j0 Y1 H7 I: W0 i( O& @0 Q
4 k% `- G" _9 z. e+ n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D6 |1 |+ i4 g- U* L4 D: W" r0 M, v+ X
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3 }& q) {2 D% j$ n5 |2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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