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公文写作]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用文种决定,还是公告?

[复制链接]
山东老秘 发表于 2013-6-2 00: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0 H0 @- x0 t8 w: B
# j0 ]7 p5 T' z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用文种决定,还是公告?
9 ]; g4 R# h0 O+ O1 Q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Z4 b* _  B4 X# r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 决定:
* I2 h/ J, n3 N+ E8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 c  M" f, M3 E% Q4 K/ X0 b, v/ C(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z! o% {4 w9 W6 ^; C4 O(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1 v6 R' c! m5 n9 J: D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V( @" l, ^. ~7 y* m(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z* I9 k, G; d8 Q(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B" }2 d/ O$ Z4 y1 s" A6 H4 I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 决定 后应当及时 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g7 x* P& r9 n) l' u& r& t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l! U2 K6 B& j$ L* A' T- Q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p# D, g0 M7 ~1 g. ?( f6 d
! U: h" C1 a; G. ?: K& S: x0 z
【栾照钧解答】
! Z& p1 g: v. N% F: W' ]
; K! R8 B' j% ^  F0 ?7 g1 |& `8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是作了原则规定,由于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理解不一,因而各地在行文方式上不尽一致。从实际情况看,大多用公告发布(一般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此“决定”系公文名称,与前面所说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中的“决定”有所不同)。房屋征收仅涉及个别被征收人而无须发布公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也可以直接用决定行文。
: a! I- S7 C6 [&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5粉丝

277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