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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
+ ^+ J1 e$ ~: R; k8 I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1 ~/ h6 N2 {' c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 + ^, a( b5 Y( ]( @9 j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 s& ?* M7 g+ {1 ~; F2 F$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I0 N- x$ r. l8 [, E5 Q( A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F( c$ r; r. G$ d& a2 Z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 k9 _$ w! ^/ m5 L' m2 {/ X: Y, T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 [$ g) D6 X/ I; s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q- Q. l* L/ w% T. h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1 K! V4 u7 x! I& i4 }3 M% s% L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 ^) w: _' q) l I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 ?8 E* H& \" F& W( g3 W# U0 O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7 J' S: q/ `8 I0 B
国务院办公厅
" t) U: Z" n: b+ e+ E. ?4 k) b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