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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3 \: R/ n# W/ r
一、职位设置 * R2 d R# B! @* a+ s7 E9 p+ K3 [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F6 z; ~0 a3 E6 H9 w3 Q% K
二、基本条件 ! F$ G8 I4 F) @. {6 D
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Q( H7 ~4 [, p2 }9 O$ i! S0 M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l1 c% ] n"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U. o1 w; c7 a9 X, T- Q. j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5 D( X) ? [ z. h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 p/ q6 t0 y6 h三、报名时间、地点 4 O$ y! p. t& U9 _, r$ @. `" D; B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w( W$ ~$ o. Y: |/ ? y, W5 c四、有关事项 2 s% Y" _( y' _ v0 i- M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O, x" O3 l, T; _9 l. I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