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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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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米之炊 发表于 2013-7-23 07: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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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误 : q5 U! m" G- G  ~: r: R+ P& }1 Q2 X, V
   - E4 r9 X3 q6 Q
  古龙小说中常有这样的对白:只有死人才不犯错误。
- ?- K8 b2 E: L5 C  很对。 * l  }; L1 d- P$ }9 G$ R  ?
  人只要活着,不论他经验多老到,智慧多么高超,学识多么丰富,总有犯错的时候。 # o7 m3 K6 A/ ]1 M, P% z
  犯了错之后,有两种情形。一是自己先觉察了,在他人未发觉时,就已经纠正。另一是自己未曾觉察,错误由他人指出。 / r, R" B& @1 e0 t$ a1 s
  通常,第一种情形,不会有什么问题,而第二种情形,却大有问题,可以由此而生出轩然大波,当然,也可以略略一笑了事。 6 {* q! `. V- e2 A3 f  b7 t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人家有权态度恶劣,面子上下不来,硬不肯认错,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面子更难看。 2 ^5 M2 H  _1 Y0 f2 R
  所以,只要有错,一经知道,立刻承认,那才是光明磊落的态度。 4 T5 p' y% H3 Z( M4 i& i5 A" W- }
  想隐瞒错误,或为了面子而强词夺理,结果都只有愈来愈糟。 8 I* p+ f$ g4 J( t4 E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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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 改 - ?) J$ I3 K7 m+ ?" O/ \3 h9 r: a6 \
  
8 t4 P6 Z% p/ _; U! L  上篇谈的是“有错就认,光明磊落”。一般的观念是,既然认错就一定要改,子曰:“过不惮改。”一般的观 + f: P& p% |6 M# W- i( k8 z
  念,就是由此而来。
- f) ^$ f9 C2 |- M; @5 o! z  其实不然,认错是一回事,改错又是另一回事。认了错,不一定非改不可,可以继续错下去,有权继续错下去,但必须承认自己错了。 & ~2 e1 _+ x% r8 b& @
  这种说法,听来很“骇人听闻”,与一般观念完全相反,但却更合乎人性。对,或错,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一种观念。举世皆说错了之时,不妨承认自己错了,但绝不必一定要把举世的观念,移做自己的观念,可以坚持己见。
; l" t& A" s; g; {  最著名的例子是,当举世皆认为地球是天体的中心时,哥白尼独自以为地球绕日而行,只不过是一枚小行星。结果如何,人人皆知,哥白尼不肯改错,后来观念改变,对错易位,谁是对,谁是错?
# r' `/ T; H. f2 P5 @0 B+ `4 l  认错,不改,比死不认错可爱得多。一个是直接的,光明的,一个是鬼祟的,横蛮的。有错,要认。可是有权不改。 9 {) S1 h+ v8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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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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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但以不变应万变,再错综复杂,也可以将之简单化。再简单化的方法之一,是不要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
5 _9 d2 ~: w8 t6 v; \  例如,有人要求什么,不愿答应,大可拒绝――可以委婉拒绝,也可以直接拒绝。拒绝的态度要坚决,也不必考虑拒绝的种种后果,因为你考虑了后果,不情不愿地去做了,要求者一样不会满意。后果差不了多少,又何必委屈自己?
  o$ n. J6 A$ p, L  要知道,在求人者和被求者之间,首先在人情、道理上站不住脚的是求人者,而不是被求者,所以,拒绝,是正常的行为。自然,乐于助人者,也没有人不让他助人。
. P! b% X0 n1 q6 F# E$ E. [3 ]  拒绝是正常的行为,可以拒绝,可以不答应,但如果答应了,那就总得做到自己答应的事――包括口头上的答应,文字上的签署等等。答应,代表了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允诺,既然允诺了,自然就该践行诺言,不然,这个人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很多时候,打落牙齿和血吞,都无话可说,还是下次学乖,学会拒绝。 ( A' i# B7 K4 b( y9 F! {! p( L
  答应了不做,是坏行为,拒绝,不是坏行为,两者之间,差别极大。 1 G3 I5 `9 |# [6 P( ^) m5 i
  
6 e) e2 D  p7 O0 E8 E1 e  欺 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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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与人之间,不能用思想直接交流,必须用语言或文字才能沟通的情形下,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任何人都有这种行为,不能避免。
% e4 Z# K) Z& g1 ]( m' O% Z  常在想,就算人和人之间,可以直接进行思想沟通,欺骗依然可以是人类行为,可以故意那样想,让对方误假为真,或误真为假。
" z: s0 e# W- g+ z" l# p; x& g  没有人一生之中没骗过人,欺骗他人这种行为,当然不值得鼓励,但绝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存在,也不可抹煞这种行为存在的普遍性。 ) a! h$ W: t4 C- C* \
  任何人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欺骗他人,不过要知道,可以骗别人,不能骗自己。
* k6 s, f- j1 \( h: P+ {  有人会骗自己吗?非但有,且不少。向别人说谎?说得多了,连自己也会把谎话当做了真话,心理学上的这种自欺现象,相当普遍,稍为留心一下,可以发现周遭这种人还真不少。
' @$ x2 g% C8 H0 Q+ w! w! ]  自己把自己骗信了,那种现象,属于精神病的范围,千万要小心提防,不可让它发生。 9 N- \  }. W8 ~
  
& T  W0 m  f# i: ]& P& O  炫 耀   \7 h3 n, Y/ {) n4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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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l" ~$ [1 B5 u: _  架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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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架子,是人类的行为之一。这种行为,有什么用,值得探讨之至,而探讨下来,还真的没有什么用,可是喜欢摆架子的人之多,比比皆是,各有各款,摆得人心惊肉跳,眼花缭乱。
* v% C3 m3 {- Z8 r5 K5 q  其实,当一个人,有摆架子的资格时,他自然就不必摆架子。摆架子,无非是想抬高身份,当人人皆知这个人的身份高时,他何必再藉摆架子来抬高? 1 Q; F/ Q( B$ s# q% {
  这道理再简单也没有,所以,凡是在种种场合,以种种姿态摆架子的人,是说明一点:他身份不够高,而且他自知如此,十分自卑,所以才要藉摆架子来抬高自己的身份。而这种做法,往往效果适得其反,叫人更加看不起。摆架子者可能也知道,但苦于既然身份不够,不摆也不行,只好硬着头皮,真是苦楚。 ' i) ^2 G  G( E; S2 f
  所以,摆架子的现象,还是随处可见,那些人既然十分苦楚,也值得同情。 - w- O; G# Y& e! W% J7 {1 H% _
  调皮话中有:“裤裆里放长凳――好大的×架子。”是挖苦摆架子者的最佳句子。 $ s/ H+ N# p; `( b0 e  x
  (摘自《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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