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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全面检视自身在政治忠诚、党性修养、纪律意识、担当作为和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有待加强。虽然能够按要求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但有时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对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和系统化的把握。例如,在理解新发展理念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要求时,有时仅停留在字面理解,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将其转化为指导具体工作实践的有力武器。面对复杂多变的基层工作局面,对如何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形势、研判问题、推动发展,在实践运用上还不够灵活自如,未能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先导作用。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仍需提升。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进行深刻剖析和警觉。面对各种思潮和观点,虽然能够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但在引导群众、辨析是非方面,有时缺乏更具穿透力和说服力的政治判断力。特别是面对网络舆论的复杂性,对错误言论的抵制和批驳有时不够及时有力,未能充分运用党媒思维和党言党语,有效引导基层群众正确认识形势、辨明方向。对一些非党化、非组织化的倾向,未能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是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创造性、实效性存在差距。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虽然能够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但在结合镇情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有时过于强调“规定动作”,对“自选动作”的探索不够,未能充分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例如,在推进乡村振兴具体工作中,对如何将国家政策与本地资源禀赋、文化特色深度融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模式,缺乏足够深入的思考和大胆的尝试,导致一些工作仍停留在面上,未能形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亮点和品牌。对一些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时过于机械,未能充分把握政策精神,导致在具体操作中未能达到最佳效果。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还不够到位。虽然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不疑,但有时在面对具体困难和挑战时,理想信念的支撑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有所放松,导致对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的理解深度不够,未能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转化为内在的精神力量,激励自己攻坚克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时会不自觉地出现安逸思想,艰苦奋斗的意识有所减弱,与老一辈共产党人那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党性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二是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有待深化。作为一名基层党委委员,虽然经常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有时对群众的呼声和需求了解得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例如,在开展民生项目建设时,有时未能充分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导致部分项目在落地过程中与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偏差。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热情和频率有所下降,未能真正沉下身子,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有时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完成上级任务上,对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视程度有所弱化,未能完全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是自我革命精神有所松懈。虽然能够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不够深刻,对他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听取不够虚心,存在“刀刃向内”的勇气不足、辣味不够的现象。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言行时,有时未能做到严格自律、对照镜子、深挖思想根源。对一些小毛病、小问题,有时未能及时纠正,认为无关大局,未能充分认识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道理。对自身思想上的灰尘和杂质,未能及时清除,导致思想上的“病毒”未能得到根治,影响了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时不够纯粹。虽然时刻提醒自己要为人民服务,但有时在实际工作中,会不自觉地将个人工作成绩与群众的满意度相混淆。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有时过于强调稳定大局,未能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情感需要,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群众心结未能完全打开。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有时宣传解释不到位,未能充分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面对群众的合理质疑,有时耐心不足,未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导致在个别情况下未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是执行组织纪律有时不够严格。在执行党委议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方面,虽然能够遵守原则,但有时在会上发言不够充分,对一些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或存在疑虑的问题,未能及时提出,导致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受到一定影响。对一些涉及个人事项的报告,有时未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及时和准确,存在疏漏。对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够到位,有时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等工作关注度不高,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组织赋予的权力,有时在行使过程中存在惯性思维,未能充分考虑权力边界和廉政风险。 三是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有所淡化。虽然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但有时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学习不够及时,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存在政策把握不准、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对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或考虑工作推进难度,未能及时制止和严肃处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廉洁自律的弦绷得不够紧,虽然没有触碰红线,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如公务接待、办公用品使用等方面,有时未能做到勤俭节约,与党中央提倡的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仍有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不足。面对一些长期存在、错综复杂的难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啃硬骨头”的闯劲和“不破楼兰誓不还”的韧劲。例如,在推进一些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敏感复杂的工作时,未能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方法,有时会倾向于采取稳妥求全的策略,而未能主动出击、寻找突破口,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未能主动担当,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寻求解决方案,而是有时满足于维持现状。 二是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缺乏打破常规、推陈出新的勇气和魄力。对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学习运用不够,未能充分将其融入基层治理和经济发展中。例如,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方面,有时未能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导致产业发展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未能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基层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未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三是责任担当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有时在面对一些需要跨部门协调、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问题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未能主动牵头协调,而是等待上级指示或部门配合,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实、不够细,有时满足于开会部署、文件传达,缺乏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未能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激励力度不够,未能充分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全面深入。虽然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进行过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但有时谈话内容过于程式化,针对性不强,未能触及灵魂深处。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规范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有时碍于情面,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未能及时批评教育,导致“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对分管部门的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效。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研究不够深入,未能有效探索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优势的有效途径。在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活动时,有时内容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实效性,未能充分激发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精细化,对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的关心关爱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投入精力不够,未能有效提升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高。虽然能够积极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但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受不够虚心,对自身剖析不够深刻,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有时未能坚决抵制和纠正,导致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受到一定影响。对党内监督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充分,未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进行常态化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二、原因剖析 对上述查摆出的问题,本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原因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深层次原因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理解把握不够全面系统,存在急用急学、浅尝辄止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导致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差距。党性修养的源头活水未能充分汲取,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有时拧得不够紧,导致在思想上偶尔出现摇摆和懈怠。 二是党性锻炼和自我革命有所放松。面对日常工作的繁忙和压力,有时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认为自己是老党员,党性觉悟高,忽视了在新的形势下,党性锻炼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对自我革命的认识停留在表面,未能真正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落到实处,导致一些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日积月累,影响了自身进步。 三是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在工作实践中,有时存在脱离群众的倾向,未能时刻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对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所忧了解不够深入,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对群众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运用群众路线这一法宝,导致在一些工作中未能充分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所欠缺。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时,有时缺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勇气和魄力,思想上存在求稳怕乱的倾向。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不够主动,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导致创新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未能有效破解发展难题。对自身能力不足的危机感不够强烈,未能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警醒,影响了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五是纪律规矩意识有所弱化。认为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站稳立场,但在一些细节小节上,有时未能做到严格自律,存在麻痹思想。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规矩的重要性。对权力观、政绩观的偏差未能及时纠正,有时将工作简单等同于政绩,未能充分考虑工作的长期性、基础性、普惠性,导致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短板。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出的原因,本人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立行立改,真抓实改,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镇域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强化党性修养,锤炼过硬作风。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等,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二是加强党性锻炼,补足精神之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言行,及时纠正偏差,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坚守清廉底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慎独慎微,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一是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二是树牢宗旨意识,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民生项目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提升工作质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把党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四是激发担当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勇于攻坚克难,破解发展难题。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触及矛盾,勇于直面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矛盾,不回避、不推诿,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二是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发展活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镇域发展实际的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尤其是在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养,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五是严抓管党治党,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发挥堡垒作用。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建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三是严肃党内生活,营造良好生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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