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急事,都是突发性和时效性强,要求处置果断、快速、准确、稳妥,按部就班、不紧不慢就可能误事。我们常说“关键时刻展示自己”,应急任务就是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之一。当然,我们说的“急事急办”,决不是遇事急躁,处事毛糙,乱了章法,慌了手脚。应该是,越在紧急情况下,越要追求办事的一次成功率。清人王庭奎讲:“遇到急事,先不要急,要先慢慢想清楚。一旦考虑成熟,就一定不要拖延,而要迅速行动。”也就是说,遇事不慌,稳重求快,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机关干部在承办急事的时候,有一点必须记在心里,不管有什么理由,“争分夺秒”是第一理由。在办事过程中,涉及面再广,环节再多,难度再大,也必须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办利索,否则就会失去了意义。2 @! Z+ W) t* c& O, |3 l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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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0 G: T) a& N* ?, ]* q! Y, L “特事”指的是特别的事情。或者是新出现的问题,过去没有遇见过;或是不解决不行的问题,但现行的法规条文没有明确规范,等等。也就是说,特事都是超常规的事情,按常规的办法办不了,办不好。这就需要在办事时灵活处置,用特别的措施、特别的手段来处理。“特事特办”的基本要求是,原则性与灵活的高度统一,对办事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因为“特事”都是非常规的,“参照系”不足,全凭办事者“摸着石头过河”,风险性极大。这类事情,你如果办好了,是应该的,这是你的职责所在。如果办不好,就要承担责任。所以,办“特事”时一定要出以公心,公正处事,慎重从事,不能打着“特办”的旗号,办那些不应该办的事。说的直接一些,就是不能办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对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有好处的事。为了稳妥其间,在办理“特事”之前要做到“三思”:一是正思。要再三想一想做这件事的“利”,包括有利的条件是什么,能够带来哪些好处,起到那些积极的影响等;二是反思。要再三想一想做这件事的“弊”,包括不利的条件是什么,能够遇到哪些阻碍,带来哪些不良影响等;三是合思。要再将正反两个方面结合、融合起来进行思考。把不同方向,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的因素都思考在内,看一看利弊得失有哪些,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要权衡利弊得失,根据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别估计对事物发展产生的影响,分析判断有多少成功的把握,有多大失败的风险,力求找出利大于弊的最佳途径,以及趋利避害的方法和措施,按照“两利相权取其大,利弊相权取其利,两弊相权取其小”的原则行事。# n0 }2 [% r: n7 i! x8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