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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w, `9 g7 o4 X2 m8 N 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6年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
" A4 q7 a+ h! F0 v4 Z6 s6 C4 O: l 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工作、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教材、试卷、考试时间,证书全国通用。
8 V$ e) [" f& }* e6 p& u 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
) {1 W0 ?5 L& ~( n0 r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Z3 g( W& G, n; w, M B% e+ a1 Q5 G
(1)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 Y( ~* q, h4 Z `4 u& j) c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H4 b: V7 }8 ^; m8 K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H+ A9 B8 V( P! H/ Y) x" H$ d. L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i$ \+ L. f) I5 ^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4 \- K9 q0 ?" {5 h% Z* g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7 a+ Q5 c) F1 x l0 S
培训教材及教授内容: 6 j8 Q% Z4 D) O! p
(一)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 (二)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 (三)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范围。 * h9 o. o& A( i d8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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