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 @( ]5 t( \. s# @- Y3 i 1 q% g, L' \0 ~3 o 本单位发出《关于通报表彰某某同学的决定》,总觉得很别扭,不知道这样的写法是否规范。文种选用了“决定”,表彰内容是对几名学生的拾金不昧等行为进行通报表彰。这里的“通报表彰”与文种“决定”是否矛盾呢?谢谢您的耐心解答!- L- ~- ~- G1 H: v; f*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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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照钧:, `$ |3 N q0 d4 @
9 w$ T! I: m. b2 H 命令(令)、决定和通报都可用于奖励,2000年《办法》就有过明确规定,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基本精神没变。三者主要区别是用于奖励时,奖励的性质、种类、级别不同。命令(令)发布的机关级别较高,多由省及以上机关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及人员予以嘉奖时使用,其他机关一般很少使用,因此错用的情形也不多见;但决定和通报混淆错用的情形却比较普遍。例如,《×××关于授予××等同志……标兵称号的通报》,“通报”应改为“决定”;《×××关于表彰×××同志……行为的决定》,“决定”则应改为“通报”。对一般性的尤其是某种行为的表彰应当用通报行文,但你单位却错用了决定。公文标题中本来不应当出现“通报”二字,你们却将标题弄成了《关于通报……的决定》,等于标题用了两个文种,“通报表彰”与文种“决定”明显矛盾,这也是你们感到别扭的原因。根据您说的情况,标题可修改为《××××关于表彰×××等同学拾金不昧行为的通报》。(“××××”代表行文单位,亦即发文机关名称,不宜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