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
: I! e1 B, B+ b2 p# O6 l( W, i: g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7 X* @- W$ B& y6 N. e3 u. Z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0 v* V+ _3 c( R% u$ t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w5 S0 `- D4 k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4 W6 q! C F6 X/ o q c2 k% w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b9 |: {5 i' u2 \& Z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D: Z# W+ L& j' d/ J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5 Y, ^ D4 g* F; E) T0 n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