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k5 \, d/ b1 G, C, E' S0 }9 z第二,从表义上加以区分。语言在表义上有清晰和模糊的区分。按照常规,文学作品可以使用模糊语言,以造成朦胧恍惚的意境和美感。诸如“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等诗句,就塑造了一种朦胧的意境。诗歌语言过于具体清晰反而损害美学形象。将“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改成“夜里大风十级半,吹落花瓣有一万”,那就不成其为诗了。而实用文章一般情况下却不能使用模糊语言。在实用文章中,说时间只能说某年某月某日,不能说“有一天”;说地点只能说某街道,不能说“在一条宽阔而又热闹的街道上”。然而,广告这种特殊文体却座落在实用文与文学的交叉点上,既可以使用清晰语言,又可以使用模糊语言。不过,广告并不混淆两种语言的界限。它在使用清晰语言和模糊语言时仍然有选择性,有大致的阈值。清晰语言的内涵是明确的,有内在的规定性,不能任意读解。模糊语言缺乏内在的规定性,抽象性高,回旋余地大,有作不同解释的可能。任何广告,都携载着有一定量度的信息。不同的广告,所拥有的信息量的大小多少有差异。于是,广告中大致可以区分出两种信息形态:具象信息和抽象信息。具象信息具体、翔实,抽象信息只告诉人们一种意向、一种概念。凡是负荷具象信息的广告,一般都是清晰语言,不能随意地夸大或缩小,不能转弯抹角、“欲说还休”。例如某一医疗器械或医疗技术的广告,需要准确地说明所治病症及相关情况,不宜使用隐晦曲折的表现手法。凡是负荷抽象信息的广告,则可以使用模糊语言,或委婉含蓄,或风趣幽默,或烘托暗示,或争奇斗艳,使消费者在艺术氛围中、在美的娱乐中了解信息意向。例如,一种洗发膏的广告词:“灵芝四合一洗发香波,创造天下第一发。”一种钢笔的广告词:“英雄,英雄,笔中英雄。”一种化妆品的广告词:“爱萝莉,诗一般的自然美。”显然,这些语言属于模糊语言的范畴。到底什么样的头发(多黑?多长?多密?)才算是“天下第一发”?从来就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到底什么样的笔才算是“笔中英雄”?到底什么样的美才算是“诗一般的美”?也同样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数字也具有模糊性。如“万家乐,乐万家”、“一分爱意,十分爱心”,这里的“万、一、十”都是概数,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确切数据。由此可见,具象信息要用清晰语言表义,抽象信息要用模糊语言表义。清晰语言受真实性原则的制约,模糊语言则往往具有夸饰的意味。3 Y! W" `3 x k# z, {# d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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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语调上加以区分。由于广告用语机动灵活,丰富多彩,所以各种风格、各种形态的用语都可以出现。就其语体风格上的差异,我们可以将其归结为两大类,一类可称之为直陈性语调,本文由老秘网推荐,一类可称之为夸饰性语调。直陈性语调使用客观说明的表达方式,不掺入强烈的情感色彩,不使用积极的修辞手法。而夸饰性语调可以使用包括抒情、描写在内的多种表达方式,注重用诸如象征、比喻、夸张、通感,或借代、暗示、幽默、讳饰、双关、烘托、拟人、拟物等多种多样的修辞手法,造成生动活泼的艺术气氛。直陈性语调和夸饰性语调不限于语句的长短,广告文书与清晰性语言、直陈性语调相对应,而广告小品,则与模糊性语言、夸饰性语调相对应。直陈性语调是逻辑思维的反映,长于传递可靠翔实的信息。例如,介绍一则产康复的广告:“本品用益母草、何首乌、人参、当归等十二味**制成。具有滋补脾胃、益气养血、理气健脾、活血化淤之功效,经800例临床验证,疗效在85%以上。本品已被国家卫生部列为妇女产后常规用药。”而夸饰性语调则是形象思维的产物,长于形象感知和情趣渲染。它借助于表达技巧和修辞技巧以造成生动感和形象感。例如,“天上彩虹,人间长虹”,利用名称上的同音构成联想,突出产品的优质性。“喝了贡酒,也是皇帝”,使用调侃的语调抬高身价。“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东风车。”“彩记牙刷,一毛不拔。”诸如此类广告词,都是尽可能地使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以突出产品形象,赋予产品情趣,均是“意在沛公”也。9 R$ B' H9 M' {, \" ]! }
4 q% l. R" T+ a1 D& H: O, i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广告的语言可以使用一般应用文的文体风格,也可以使用文学作品的文体风格。这就使得真实性和夸饰性在广告用语中并行不悖。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或混为一体。广告文书的用语一般平实准确,而广告小品的用语可以使用多种艺术表现手法,包括使用多种修辞格,突出表现产品形象,赋予更多的情趣以贴近消费者。两种广告,都免不了要达到它的终极目标,打动消费者的心,引起购买物品的欲望以购买商品,只不过一个以其翔实动人、一个以其情意攻心罢了。前者真实性强一些(也不尽然……),后者情意性浓一些,消费者据此可以区分、判断和选择,防止产生因对广告词的不同理解而带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