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_1 y5 D2 w+ c; M: c4 K8 c 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乃至人生目标是不一样的。但可以确定如下共同的三项原则: : Y5 I: y4 x. P ' t# S3 ^* o. ?& Y0 V8 L 一是适应。和自己的能力水平相适应,不要多——一两个为宜,不要过高——难以实现,不要过低——失去意义。要有一定“刺激性”,有难度,但通过努力可以做到。假定自己的“能力指数”为100,目标高度设定“指数”为100,原地踏步;设定为70,没有意义;设定为150,难以攀登;设定为120左右,努努力,使把劲,把脚踮起来便够着了。这个“指数比例”也可以称作“高出两成”原则。 5 o' y5 Y* m& t. |+ D) u2 S4 e) e8 \; m. @1 K+ e
二是明确。目标明确,才能有积极性,想方设法去实现。例如,上岗后设定“三个月熟悉情况”的目标,就会非常努力地采取各种方法,了解单位各种情况。再如,设定35岁以前成才的目标,就会“抓住青春”,一年一年甚至一月一月地去努力,就可能35岁之前,在能力、素养、名誉、地位、经济、婚恋、家庭等工作和生活上达到预想的水平。 - C4 r0 D& V. ]* V; M; q 9 [! k, ?6 |* c/ Q# Q/ R ]1 J 三是服从。个人目标服从所在团体目标,要在和同事共同努力实现团体目标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目标,不可为实现个人目标损害团体的声誉和利益。“目标”——想达到的境地,有与没有,效果是大不一样的。4 s3 `9 {( M) s3 L m8 A& C*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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