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W0 \" l3 ?5 { 这是公文起草应当遵守的第一项基本要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我们进行各项工作的依据和准绳,也是起草公文的依据和准绳。制发公文的具体目的虽各有不同,但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因此我们起草文件包括文件中所提出的意见、措施及管理办法,都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与之相悖或相抵触。, _. i4 B I T
. g. T( }8 t$ B1 l. x: H. } 2.要符合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和监管要求 . L: y2 [7 j: k 8 T% a2 U4 w& r; f G1 s3 o 一般来说,上级机关更为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更能把握全局,对各类问题研究的更为深刻全面,因而它的指示对本机关(单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起草公文不但需要了解研究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还要了解研究上级机关(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了解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和要求,使上级机关(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在起草的文件中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4 s! Y8 v1 w0 c+ a
2 L! B+ s* O* @' R- f
3.要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 `8 D0 s/ P& g. t3 f $ X2 b. @' r8 W# e" }' m3 K9 [' b! g% r 这里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在同一个问题上,各有关文件可以从不同侧面作出某些规定,但它们之间应当相互配合,而不能相互矛盾。比如,对同一事项,这个文件说可以办,那个文件说不能办,这种相互矛盾的情况不论是本机关现在发的文件与过去发的文件之间,还是本机关发的文件与其他部门发的文件之间,都不应出现,以免执行者无所适从。二是当根据新的情况需要对现行公文中的有关规定作出某些修改时,新制发的文件应对此以适当的形式有所交代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说明。# \$ L! J/ M8 p7 G* X& k
5 K/ r5 n% S5 y; @ 4.要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 O; W q$ g, B+ T3 k! j( w) j, g: U% J3 d! |
这是公文起草工作应当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说,在发文目的(即通过发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公文的主要内容(即起草公文中所提出的政策主张和措施办法)上,都要很好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即发文机关党委和领导集体的意图),而不能主观地把自己的想法当成机关的意图。为此,文件起草者必须仔细了解和听取机关领导的意见和要求,注意从领导的角度和工作全局角度思考、分析问题,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 A) X: X% ^7 ]. V: E" q9 S+ t: l8 f7 _% R s
5.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8 s# c% [: f. {* H
' x1 `+ f) @& V1 A2 ?
这里应达到三项要求:一是所反映的情况要全面,而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报喜不报忧。二是要准确,所反映的应是体现事务的实质和规律性的情况,而不只是某些表面现象,更不是虚假情况。三是客观,所反映的应是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主观臆断或故意编造的东西。只有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才能对问题做出正确结论,找到能解决问题的切实有效的办法。可以说,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是公文的科学性和生命力的基础。 $ }/ Z$ C3 o3 u( I, p% v& ~8 S- {" a! ^8 E
6.提出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可行 v9 w+ V6 I" e k6 `1 @" Q ( k8 W0 p0 |. f3 s+ W- ` u m 这是公文的核心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具体政策、措施归纳起来,基本是两类。一是属于行为规范方面的,主要是指:什么事,要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违反了怎么办等。二是属于物质方面的,主要是解决人、财、物的问题,在确定这方面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做到“切实可行”,既不能要求过高,也不能要求过低。不能只考虑需要,还必须考虑可能;不能单凭主观愿望和想当然办事,必须经过周密调查,精确核算和充分论证,否则将难免出现麻烦。 3 v# Y9 T$ b% h" K$ U4 }6 r8 e- x3 q& S* G2 \" x* D, G6 N
7.表述要准确严密( G5 C# o; P2 ]3 [8 w/ Q0 H7 s
8 S5 h+ ]. o: r1 d 公文的表述非常重要,是关系公文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讲,主要有五点要求:6 J* _* v& w# M2 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