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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9 ~! W/ _6 p) z/ X& a+ [2006-11-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0 D3 \( U _0 j( O& O; U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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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
+ f, b" S4 `) e e! I5 ^. M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K: h) p7 U, L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 |$ |+ I- v" d5 t D9 r! m (摘自11月1日《市场报》皇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