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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5 O+ | I- U( |3 S5 Y t- b" T一、职位设置 0 G3 R r; }6 v! d. J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 ~1 Z$ k: @9 _
二、基本条件
9 [9 m* C0 e N* ?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9 M9 R/ A, m6 d* Y; j* B& C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t: m, B( R$ S+ b6 H8 {. k$ ^) F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F' d. }0 X# p1 R. s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e; E) r" V7 o/ |8 e0 M7 h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z6 _2 h: v* _三、报名时间、地点
$ t: c+ C5 j% h2 _7 K2 z. R( o7 D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6 I$ a% t" t" ^+ S: V' J5 {7 G
四、有关事项
! Q) Y# `$ T" K: U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z m. F: H; V4 k
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