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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H9 Z4 _$ N6 u. Z; ~6 x. u
一、职位设置
( `- W+ v$ L5 ^1 o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M* U0 |5 x. D! m# q二、基本条件
/ j# O; y! c0 g2 ~% ^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A0 @; ^9 s: {: m+ |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q# o+ H# w% f- |( \$ y+ X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 q0 o0 u3 P- I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g, v: A5 f) i. Y& z; [7 a( r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t ^! `, d( Q5 i5 m: w6 [& P
三、报名时间、地点 6 L0 u) ~ u! _ y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U- p6 E# F% y+ |5 s1 a( f
四、有关事项
9 X9 A8 D8 ^7 {- B/ Z4 Q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p! [: M: V. [7 q$ h
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