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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Q) d! n( }- W9 K8 q' J4 H6 ?
一、职位设置 $ \5 q4 z' p3 j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X" S/ p' c: }' A0 _4 K二、基本条件
0 V0 k- u% ~& C/ c7 _1 y' u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K& V1 L% _7 u0 B- ?% N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1 n f I( z8 T; \9 j$ {1 A& }1 g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O1 j9 a8 f; x2 [8 E- L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7 U! c0 F3 t! ~( L% ~1 p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M5 b4 l) }& u$ C
三、报名时间、地点 9 P I9 c. P: a6 o9 A5 c% F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v- Y$ {+ t& \1 e四、有关事项
+ y; }6 T1 e4 i4 w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M- s3 R$ Q9 \9 W" d6 E( k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