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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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文标题中的“国务院批转”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有什么区别?有”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这种用法吗?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有时候用“国务院批转”,有时候用“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或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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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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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涉及的是公文处理过程中的“批转”和“转发”的使用问题。就通常而言,“批转”用于“上批下”,即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来文的处理;“转发”用于“下转上”和“平转平 ”,即用于 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以及平级机关相互之间来文的处理。至于“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这种情况,应当说只在高级机关才有,并且只用于办公厅系统内部,系国务院办公厅对所属各局公文的处理,在一般的机关单位则很少出现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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