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f& C5 ]& t+ M. \+ o' K
+ |2 K+ v2 @: J& V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 N& v2 ~; H$ _4 L8 a6 @+ }* O7 B4 B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E3 i( X5 W! u x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B: v: I4 \) J6 w- F(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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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7 v3 Z, I4 ]' `5 Y' T+ R
' F. j1 n, [$ W; V) V7 m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M, T, V; j+ H, q4 ` z
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9 K4 Q/ A6 |/ v-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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