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1 Q. U& D' y: e! A, C* b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 p3 |# Z0 ?! Y5 a+ l) ^8 ?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 Z3 E3 t2 A. a% R/ @- y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 x& ^- i0 j* J5 @ u% O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4 x; b, T& x/ u& s4 l9 N, }. L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8 c! X! c0 r. `, `9 Y9 F$ c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8 R) Y% [! Q' d; H' M3 {+ y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7 q& }( p* |5 H( Z! I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