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L9 K" c5 M+ G# N1 a 报到时,领导谈了哪些,都记不得了,唯有一点没忘记。领导说,以后正常上班,衣服可以随意一些,不必穿的跟赶集似的。 ' B3 G/ s2 ~# F$ ^# {& h' D 到了秘书科,科长指定了我的办公桌后,指示:桌上的一叠文件,要尽快熟悉情况,重要的文件精神,争取死记硬背下来。另有几封信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也要处理一下。科长话音刚落,我应声即做,拿起剪刀开始干活,想先看信,后看文件。科长见状,立即叫停。他索性坐到我的座位上,边说边做示范:信封只能拆,不能剪;拆封不要拆破封口;拆封后,件件要登记,内容要简略,处理结果要明确。他把拆好的信件放在一边,拿过旁边的一只旧信封,又作示范:当你把手头的事情做完以后,你可以把这些旧信封废物利用,里外翻转,做个新信封。翻做好了手里的信封,他又说:就要这样,你所经手的旧信封要一个不漏,全部打翻,二次使用。 & {9 \0 R3 Z+ ^8 r1 v2 [* ?8 q 8 d: a' ]( d! C7 [7 x1 z8 |1 U8 c' R 于是,工作之余,翻做信封,成了我最初几年的习惯,天天如此,从没间断过。而在我的办公桌上,除了摆放必要的办公用具以外,也总会摆放着一摞随时准备使用的翻做好了的信封,后来,我发现,我的同事们跟我一样,都翻做了不少信封。特别是人事科的老马,他收发的信件最多,翻做的信封也多,他的桌下有一个大纸箱,满满的,存放的全是翻做好了的信封。再后来,我又发现,翻做信封二次使用,并不是我们单位的专利,不少单位给我们单位发来的信件,有时使用的也是翻做的信封。 * a+ g2 b2 {9 c' D0 }6 T6 G1 \( m* H, g. p5 o
再再后来,我当了科长,我的新同事们,无师自通,同样翻做、使用这种信封。/ h' V* c/ G6 Q
0 D; T9 g; V }6 c) j6 g1 M: u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改变了这种习惯。让我改变这种习惯的,是因为后来的信封印制的又大又漂亮。曾经几次我把又大又漂亮的信封翻做过,想试着寄发出去,最终还是放弃了,觉得确实太寒酸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根本行不通了,邮政部门有了新规定,只使用规范标准的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