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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7 Y+ }: O E! n' b! Z2006-11-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1 J- _5 w3 j! S+ h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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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 l* `9 ^( `5 k- U7 e; N 从11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
* d& E+ d% r, J+ t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S: H# z! N7 k) C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0 |3 e% A; }, I7 c6 x% |4 U# | (摘自11月1日《市场报》皇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