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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z6 t) O- d5 U; d& ]3 k5 r5 L一、职位设置
* e& W& O, I8 |% d' x/ X( M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n6 L7 g' |% S" _二、基本条件
; @- ?# V9 ? e7 J( r6 j0 i0 h% |6 w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l `$ f+ T& V- T4 x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d8 I) z; N* p4 I/ L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P5 F) t5 Q- K. y& k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S: X ~9 v8 E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f) P) ~6 e2 F3 K
三、报名时间、地点 ) @) F# x# X3 M8 F4 k: y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0 `, ^" E" w, q* u四、有关事项
5 ]0 M- t& a4 R M1 ~0 ]9 c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X: j+ Y) Y0 `
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