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公文写作] 老秘答"批转"与"转发"有什么区别?

[复制链接]
老秘书 发表于 2011-10-24 07: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秘友问题:
( l- T# Z7 s' Q# @
9 a8 j& _0 k& L请问公文标题中的“国务院批转”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有什么区别?有”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这种用法吗?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有时候用“国务院批转”,有时候用“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或转发)”?谢谢!1 x3 ~& @9 b* r- E+ ]# s

; b) n: m# [; ^) L4 |老秘观点:) Z% h+ v$ f; V4 {9 W$ r
# P4 K( {5 ]  E2 v! W
6 g5 c7 [% u4 V
这里涉及的是公文处理过程中的“批转”和“转发”的使用问题。就通常而言,“批转”用于“上批下”,即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来文的处理;“转发”用于“下转上”和“平转平 ”,即用于 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以及平级机关相互之间来文的处理。至于“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这种情况,应当说只在高级机关才有,并且只用于办公厅系统内部,系国务院办公厅对所属各局公文的处理,在一般的机关单位则很少出现此种情况。
: ]* s9 a6 i1 X% y" h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6粉丝

174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