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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k6 M1 c: i, T9 o, i$ R7 u2006-11-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 Y( o! |& M: B" M3 }* o: k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f4 O E- t6 R, m1 m B
/ f% }, `5 m7 V2 d 从11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 I' e9 ]& q$ b& Z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C8 s. r! T+ \* W% H' X: A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 h- K8 S& }6 b1 B. D+ ?9 Y9 F (摘自11月1日《市场报》皇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