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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n& L" @/ S* K+ i6 C7 i8 C( g
一、职位设置 . V' J# p. t; }( _, m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s; m- u% \( E3 k二、基本条件
* M6 n) B t; Q6 M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b2 L( i( o6 g% { ^5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z( H5 {9 `0 q a% A) t9 t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p0 @% C9 L! C+ w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3 p. u p; P p7 v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v+ Y6 E( Z; c9 L! B# P- v; j. F% l三、报名时间、地点 ! `. J" k' K! K4 X# x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8 y2 t& Q& u6 H" R
四、有关事项 * e' O6 E0 G# G! t/ p$ [0 k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E7 o" ?6 @6 @: N5 c7 \- C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