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 Q, o& H7 q9 z7 h, I5 t. y* n
+ f5 L; m+ C, U* H( |请问文头中的“发文机关标识”不是由“机关名称+文件”构成的么?可是看到很多文头只有机关名称的,“文件”二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呢?如《关于举办全国第十五期党和国家最新公文知识讲习班的邀请函》的文头也没有“文件”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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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2 t; s( s. I0 q" d4 k+ M
! Z( n& _5 u+ z, O- n) Q0 K这里涉及的是公文版头的发布形式问题。根据公文法规的规定,现行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发布形式有四种:一是由制发机关加“文件”二字组成,此种版式主要用于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作出重要的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属地区或部门的重要报告、请示等;二是由制发机关名称加括弧标注文种组成,如《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此种版式主要用于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报告、请示工作等;三是《中共××办公厅(室)文件》、《中共××办公厅(室)(××)》。此种版式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四是《中共××部文件》、《中共××部(××)》。此种版式用于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各部门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 D6 |6 F0 X: T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版头一般由发文机关(作者)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4 T. i8 K' n1 q( q( ~由此可见,党政机关公文版头的最主要构成形式是由发文机关(作者)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其中党的机关还有机关名称加括号的构成形式。至于省略“文件”二字的版式,适用于不需要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的公文,其所涉及的通常属于一般性内容。《关于举办全国第十五起党和国家最新公文知识讲习班的邀请函》,从内容的重要性上看不适于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故而采用了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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