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 B" v9 [! F; G- F, U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6 b) M3 p. e4 H. M O( w( E3 V/ W8 l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4 y7 v: E7 H; a7 A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3 t, s2 F ^3 t0 D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 b$ i: o' _' [% |% l; Z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5 a, w3 N, g O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 I8 `( `4 e1 i! |8 T6 q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 |" Z# P7 v" v$ H) v7 }# y4 p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