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6 D: U2 v; c6 i7 D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o! E3 N' N/ [- A5 ?2 N
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3 V" D$ W' k. E/ G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1 c! `8 E. G- H. U* L
& o- b& [. ]) K/ m- f老秘观点: 6 D& c) z: v% g& T " W5 T9 q" @- \' w* T9 B) l9 w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0 Q0 T7 X# m4 Z* J$ L
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 e& H/ B. B5 T" r4 X+ _9 h# V: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