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I% G. A( w; I* [8 l; Y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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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 ?2 O% f5 `6 Q/ b" v3 k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4 P# ]( |3 T& C: ]+ }/ g) b) d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_3 ^, V4 {/ o- s7 P/ ?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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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 @; |/ @: f( x& c: P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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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 D& b+ e+ B+ d5 v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 O, v. e# |8 }: A( H3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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