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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处警中的语言技巧

摘要:  近年来各类警情不断增多,特别是求助、纠纷类的警情,需要110接处警人员在处警现场予以解决。随着人民群众对警察的需求日益增加,作为老百姓心目中的“保护神”,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公正解决纠纷,已经成为 ...
文稿修改演播室

 近年来各类警情不断增多,特别是求助、纠纷类的警情,需要110接处警人员在处警现场予以解决。随着人民群众对警察的需求日益增加,作为老百姓心目中的“保护神”,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公正解决纠纷,已经成为当前担任110接处警民警需要直接面对的问题。接处警中接处警民警除了要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外,还应懂得接处警的语言技巧。有的民警处警干脆利索三言两语就可以处理好,而有的因言辞不当,千言万语也免不了让报警人失望,更甚者遭到投诉。所以在接处警解决群众的求助,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接处警语言是否规范、准确、令人满意,也已成为决定处接警结果的关键。现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规范接处警语言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接处警民警在接处警中使用语言存在问题
   1、话语太少,容易给当事人牵着“鼻子”走。目前,担任110接处警的民警往往年龄比较轻,大部分是新警,刚从学校毕业,或毕业不久,他们接处警的经验不足,一到警情现场,感觉无从入手。而纠纷当事人双方则滔滔不绝,公说自己理正,婆说自己理直。民警在接处警中难以阻止现场纠纷,有的甚至在民警到场后,纠纷继续恶化,引起打斗,导致工作被动。如2004年,我局某所一外省籍民警,因不通晓当地语言,出警现场后听不懂当事人说什么话,也不知自己该说什么话,结果,双方纠纷恶化,出现打斗。
   2、话语太多,容易给当事人抓住“把柄”。少数民警在接处警中喜欢夸夸其谈,讲话不着边际,本以为苦口婆心地“教育”能打动当事人,结果却往往由于话语太多,又把握不住重点,造成“言多必失”的后果,有的甚至被别有用心的当事人抓住“把柄”,造成工作被动。如2005年我局某所一新警出警纠纷现场后,夸夸其谈“教育”双方当事人,最后说:“你们要打的话,继续打,反正伤着是你们双方自己,不管我们警察的事”,这句话就被现场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结果引起现场纠纷继续骚乱。
   3、讲话缺乏法律依据,语言出现明显失误。少数接处警民警掌握法律法规、政策不全面,往往在接处警中造成失误。110接处警工作的覆盖面很广,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及与警察业务涉及较远的问题,部分处警民警在应对此类问题时,仍凭以往的处警模式,在相关法律法规似懂非懂的情况下,轻易答复当事人,往往语言中带有明显的失误和错误,一旦遇到媒体、律师或“内行人”时,常常被人“贻笑大方”。
   4、讲话不分对象场合,容易引起当事人反感。接处警工作是一项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工作,接处警民警应根据不同对象、场合,语言必须适中,以情感人。有的时候要讲俏皮话、风趣话,有的时候要讲圆场话,有的时候要讲慰问的话等。若讲话时不注意对象、场合,常常在处警之初就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厌恶和反感,导致后期的处警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比如,在丧事纠纷场合,事先要给丧事家属讲一些慰问吊言,不能直面就讲法律、政策,甚至直接就说:“人死了,就最大吗?就可以不顾法律,把尸体抬到别人家里吗?”这样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厌恶和反感。
   5、讲话情绪化,容易把自己卷入纠纷的“漩涡”。许多接处警民警出警后,很想早点结束处警任务,没有经过充分的了解、调查,常常很主观地判断纠纷当事人谁是谁非,言语中常带自己主观情绪,不能把自己有好地定位为“局外人”、“中立人”,公正、公平处警纠纷,而常使自己不自觉地卷入纠纷双方的矛盾漩涡。
   6、讲话随便承诺,容易引发当事人不信任。过去几年为了宣传公安“110”,对社会做了夸大其词的承诺,如“有忙必帮、有求必应”,如果有忙帮不上,有求应不了,岂不失言,失去社会对我们的信任。许多处警民警在面对群众尤其是求助群众时,为了使警情得到快速解决,往往喜欢轻易许诺,但过分轻易的许诺往往遭致群众不信任,若日后不能予以兑现,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厌恶情绪,甚至使公安的整体形象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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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3-8-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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