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如果记住语文情思一致的基本原则而单从语文探求文章的精妙,姚姬传的这句话确是一语破的。在《散文的声音节奏》篇中我们已谈到声的重要,现在来讲色。所谓“色”并不专指颜色,凡是感官所接触的,分为声色臭味触,合为完整形体或境界,都包含在内(佛典所谓“色蕴”亦广指现象界)。那篇所说的“声”侧重它的形式的成分,如音的阴阳平仄和字句段落的节奏之类;至于人物所发的声音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种具体性格或情境的仍应归在本文所说的“色”。“色”可以说就是具体意象或形象。 我们接受事物的形象用感官,领会事物的关系条理用理智。感官所得的是具体意象,理智所运用的是抽象概念。在白马、白玉、白雪等个别事物所“见”到的白是具体意象,离开这些个别事物而总摄其共象所“想”到的白是抽象概念。理智是进一步、高一层的心理机能,但是抽象概念须从具体意象得来,所以感官是到理智的必由之路。一个人在幼稚时代,一个民族在原始时代,运用感官都多于运用理智,具体意象的力量都大于抽象概念。拿成年人和开化民族说,象仍先于理,知觉仍先于思想。因此,要人明了“理”最好的方法是让他先认识“象”(即“色”),古人所以有“象教”的主张。宗教家宣传教义多借重图画和雕刻,小学教科书必有插画,就是根据这个道理。 有些人在这中间见出文学与哲学科学的分别。哲学科学都侧重理,文学和其他艺术都侧重象。这当然没有哲学科学不要象、文艺不要理的含义。理本寓于象,哲学科学的探求止于理,有时也要依于象;文艺的探求止于象,但也永不能违理。在哲学科学中,理是从水提炼出来的盐,可以独立;在文艺中,理是盐所溶解的水,即水即盐,不能分开。文艺是一种“象教”,它诉诸人类最基本、最原始而也最普遍的感官机能,所以它的力量与影响永远比哲学科学深厚广大。 文艺的表现必定是具体的,诉诸感官的。如果它完全是抽象的,它就失去文艺的特质而变为哲学科学。记得这个原则,我们在写作时就须尽量避免抽象而求具体。“他与士卒同甘苦”,“他为人慈祥”,“他有牺牲的精神”之类语句是用抽象的写法,“他在战场上受伤临危时,口渴得厉害,卫兵找得一杯水给他喝,他翻身看见旁边躺着一个受伤发热的兵,自己就不肯喝,把那杯水传过去给那伤兵说:‘喝了吧,你的需要比我的更迫切!’”这才是具体的写法。仆人慌慌张张地跑去找主人说:“不好了!糟了!”他还是在弄抽象的玩意儿,令人捉摸不着;等到他报告说:“屋里起了火,房子烧光了,小少爷没救得出来,老太太吓昏过去了。”他才把我们引到具体的境界。“少所见,多所怪”,本是常理,你就以常理待它,如耳边风听过去;到了“见骆驼,言马肿背”,你就一惊一喜,看见一个具体的情境活现在眼前。凡是完美的诗、小说或戏剧,里面所写的人物故事和心境,如果抽象地说,都可以用三言两语总括起来,可是作者却要把它“演”成长篇大作,并非不知道爱惜笔墨,他要把人物化成有血有肉的人物,把情境化成有声有色的情境,使读者看到如在眼前。文艺舍创造无能事。所谓创造,就是托出一个意象世界来。从前人做寿序、墓志铭,把所有可赞扬人的话都堆积起来,一样话在任何场合都拿来应用,千篇一律,毛病就在不具体。现在许多人写文章还没有脱去这种习气。你尽管惊叹“那多么美丽啊!”“人生多么悲哀哟!”“我真爱你!”读者却不稀罕听这种空洞的话,他要你“拿出证据来”。 文学必以语文为媒介,语文的生展就带有几分艺术性。这在文字的引申义上面最容易看出。许多抽象的意义都借表达事物的字表达出来。就如这里所说的“生展”和“引申”都是抽象的意义,原来“生产”、“展开”、“牵引”、“欠伸”却都指具体的动作。此外如“道”(路)、“理”(玉石的纹理)、“风”(空气流动)、“行”(走)、“立”(站)、“推”(用手推物)、“断”(用刀断物)、“组织”(编织丝布)、“吹嘘”(以口鼓动空气)、“联络”(系数物于一处)之类在流行语文中用来表示抽象意义(即引申义),反比用原来的具体意义更为普通。如果略知文字学者把流行语文所用的抽象字义稍加分析,他会发现它们大半都是引申义,原义大半是指具体的事物。引申大半含有比喻的意味。“行道”有如“走路”,语文的“生展”有如草木的“发芽长叶”。比喻是文学修词中极重要的一格。小则零句,大则整篇,用具体事物比喻抽象意义的都极多。零句如“人生若梦”、“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割鸡焉用牛刀”,“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秋风弃扇知安命,小炷留灯悟养生”之类,整篇如庄子的《养生主》、屈原的《离骚》、佛典中的《百喻经》、《伊索寓言》和英国班扬的《天路历程》之类都可以为例。读者如果循例推求,就可明白比喻在文学作品中,如何普遍,如何重要。 在《写作练习》篇中,我们已谈到文章的作用不外说理、言情、叙事、状物四种。事与物本来就是具体的,所以叙事文与状物文比较容易具体。情感在发动时虽有具体的表现,内为生理变化,外为对人处事的态度和动作,都有迹象可寻,但是身当其境者常无暇自加省察;即自加省察,也常苦其游离飘忽,不易捉摸。加以情随境迁,哀乐尽管大致相同,而个别经历悬殊,这个人的哀乐和那个人的哀乐,这一境的哀乐和另一境的哀乐终必有微妙的分别。文学不但要抓住类型,尤其紧要的是抓住个性。在实际中哀可以一哭表现,乐可以一笑表现;但是在文学作品中,哀只言哭,乐只言笑,就决不能打动人,因为言哭言笑还是太抽象。要读者深刻地感觉到某人在某境中哀如何哀,乐如何乐,就必须把它所伴的具体情境烘托出来。因此,言情常须假道于叙事状物。美学家谈表现,以为情感须与意象融合,就因为这个道理。《诗经》里名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回从之,宛在水中央”所写的是一些事物,一种情境,而所表现的却是一种情致。那种情致本身不能直接叙述或描绘,必须借“蒹葭”、“白露”、“伊人”、“水”这些具体的意象所组成的具体的情境才可表现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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