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名世 (1653-1713),安徽桐城人。早年家境贫寒,但他刻苦上进,考取功名的同时开馆执教,以供养家人。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五十二岁时,赴顺天乡试,中第五十七名举人。第二年参加会试未中,复于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再试,中会试第一名,殿试以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俗称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在京供职,参与明史馆的编纂工作。 戴名世早就立下了“欲上下古今,贯穿驰骋,以成一家之言。……则于古之人或者可以无让”(《初集原序》)的宏大愿望。当时,因为明史资料散逸颇多,有些又失于记载,因此尚无人能写明史。而戴名世每以史才自负,他很想仿效《史记》形式,作出纲目,然后广泛搜罗资料,相互参证,力求真实,写出一部有价值的著作。因此他广游燕赵、齐鲁、河洛并江苏、浙江、福建等地,访问故老,考证野史,搜求明代逸事,不遗余力。 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戴名世的弟子尤云鹗把自己抄录的戴氏古文百余篇刊刻行世,即著名的《南山集》。此书一经问世,即风行江南各省,其发行量之大,流传之广,在当时同类的私家著作中是罕见的。 可没有想到的是,这本书却使戴名世遭致杀身大祸。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南山集》中,直书南明政权的年号,没有称顺治年号,是对清朝统治的不满和对明朝的怀念与留恋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其结果是戴名世被砍了脑袋,整个案件牵扯到三百多人, 有不少人也一起跟着丢了性命。 历史已做出结论,这是典型的“文字狱”!可左都御史赵申乔为何要致戴名世与死地呢? 事情的真相是,当年,戴名世会试得了第一,以文章才学而论,状元非他莫属。然而殿试结束之后,状元却归了赵熊诏。赵熊诏是典型的“官二代”,其老爹就是时任大清最高纪检监察机关一把手(都察院左都御史)的赵申乔。这很让世人想到仕途潜gz的作用。对此戴名世心存不服,时常“极饮大醉,嘲谑骂讥”“酒酣论时事、吁嗟咄嘻,旁若无人”。在这种状态下,戴名世口吐狂言,说三道四,发泄对赵申乔父子的极度不满,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看看赵申乔在检举书中的自我表白吧,“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素无嫌怨”之说,实在是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老百姓有句俗语总结的好,“歪嘴骡子卖个驴价钱——全是因为嘴”!文雅的说法是晋朝·傅玄《口铭》中的:“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由于说话不谨慎而造成当事人付出沉重的代价的大小事例,古今中外比比皆是,足以让我们引以为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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